[摘要] 2012年9月10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办在越秀区人民公园南广场举行了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本次活动共派发宣传资料约2万份,接受市民咨询约5000人次。活动现场40余名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市民解答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调整后的相关政策,指引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咨询活动问答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下列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相关新闻:
龙归保障房销售基准价为4538.38元/平 价不得上浮10%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