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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线拆迁大pk!有人分到白云新城,有人可拿4.5万/平!

广州楼市发布2017-10-24 11:39:40

广州首条大环线11号线拆迁工作全面启动了!

楼市君吐血集齐了白云、海珠、荔湾、越秀四区站点的拆迁补偿标准,来看看哪个区的补偿最给力!

白  云 

梓元岗站:补偿提高至43650/平

近日,11号线经过的白云区梓元岗站拆迁补偿方案有了“修订版”。

修订版方案中,拆迁补偿标准有所提高。

6月份的方案中,住宅房屋每平米的补偿标准在22000—24000元/平之间。

加上奖励后,每平米拆迁补偿为37600元/平。

6月底方案的住宅补偿标准

补偿具体构成如下:

1、住宅房屋每平米的补偿为22000元/平—24000元/平;

2、一次性奖励5000元/平;

3、9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给予15%补偿指导价的奖励;

4、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给予弃产奖励5000元/平。

修订后,住宅的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均有所提高,每平补偿可去到43650元/平。

修订后,梓元岗站住宅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具体构成如下:

1、住宅房屋每平米的补偿31000元/平

2、一次性奖励5000元/平

3、9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给予15%补偿指导价的奖励;

4、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给予弃产奖励8000元/平

梓元岗站建设现场(图片来源:白云视野)

安置房分在白云新城,龙湖出品!

比较亮眼的是,梓元岗的业主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已经确定在白云新城,龙湖地产的配建项目!

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购买。

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按31000元/平方米购买;

10平方米以上,按市场价购买;超出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而且,安置房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30平方米。

来看一下,最近公布的梓元岗站拆迁范围:

白云区梓元岗站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具体包括白云区机场路2、4、6、8号。

大金钟站:补偿35300元/平

同在白云区的大金钟站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梓元岗站。

6月份公布的补偿方案初稿显示,住宅房屋每平米的补偿标准为20000—22000元/平。

加上一次性拆迁奖励5000元/平15%的搬迁奖励和弃产奖励5000元/平,补偿可达35300元/平。

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则定在景泰街附近。

荔  湾 

11号线荔湾段,分为南片站点和北片站点分别出台了补偿方案。

南片区:补偿34300元/平

南片区的住宅补偿指导下在22000元/平左右。

拆迁补偿文件截图

加上一次性拆迁奖励3000元/平;9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奖励3400元/平;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弃产奖励3000元/平,则每平米补偿为34300元/平。

芳村大道东站已围蔽

100平可拿160平安置房

选择回迁的业主,安置房设在西湾路和茶滘的安置区。

选择西湾路的安置房,拆迁户可以在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的产权面积基础上增加60%面积补偿安置(含公摊建筑面积)。

选择茶滘的安置房,拆迁户可以在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的产权面积基础上增加30%面积补偿安置(含公摊建筑面积)。

这意味着,如果有100方产权的房子,拆迁后可拿到160平的安置房。

安置房面积超出部分,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均按照 18000元/平方米购买;10平方米以上,按市场价格购买。

北片站点:补偿37300元/平

北片站点各项拆迁奖励与南片站点一样,但房屋补偿指导价略高。

北片站点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因此补偿去到了37300元/平。

安置房也是有西湾路和茶滘两个点的选择,也分别享受60%和30%补偿面积的增加,增加部分购买价格标准也同南片区一致。

海  珠 

三站点补偿45000元/平

海珠区江泰路站、南石路站、燕岗站的拆迁补偿相比起来,则是四个区里的,当然了,那里毕竟是海珠区Landking的所在地!

海珠区政府通知公告

三个地铁站周边住宅,货币补偿均按照31000-33000元/平不等。各种奖励加起来去到了12000元/平,因此拆迁补偿高达45000元/平!

海珠区站点的补偿情况具体可点击☞:11号线拆迁补偿公布!4.5万/平,周边房价6万/平!

越  秀 

“住改商”:2001年2月前的按住宅价格补偿

11号线越秀区流花路站的拆迁补偿标准早在去年12月已出台,站点周边很多住宅已经改变用途,因此拆迁方案特别进行了界定。

1、1987年1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施行前住改商,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按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的70%给予补偿;

2.1987年1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施行后至1997年4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住改商,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可按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的60%给予补偿;

3.1997年4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后至2001年2月6日《广州市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实施前住改商,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可按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的50%给予补偿;

4.2001年2月6日《广州市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实施后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按照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

如果第1、2、3项计算的货币补偿总额低于按照本方案有关房屋计算处理的补偿总额的,则按原房屋使用性质补偿总额确定补偿。

看完了这四个区的补偿标准,感觉如何?如果换作是你,你愿不愿意?

最后,附一张11号线各站点分布及换乘站点一览:

方便实用,请收好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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