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出台《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该实施办法增加了供应方式中的租赁选项,以完善工业用地的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为工业企业提供更灵活的用地选择。根据实施办法,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的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得超过20年。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了租金的计算方式,以及对于弹性出让年期的设定。此举旨在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的多样化,提高土地市场的利用效率。同时,实施办法还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支持存量工业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挖潜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此外,实施办法还提出建立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以确保土地利用的持续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