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市政府发出名为《关于提请市政府停止<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并提请市人大对住宅物业管理进行专项立法的建议书》。
4、酬金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
规定前期物业酬金制干预业主选择权没有业委会成本难控制
●反对:强推酬金制缺乏社会基础和法律依据,且没有业委会监督成本难控制,为物业企业狮子开大口制造机会,实属给开发商和物业企业奉送盛宴。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这剥夺了业主的选择权,此外,搞酬金制需要很强的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和预算能力,一般业主都不具备这个能力,特别是在没有业委会的控制下,物业收费的监督是个大问题。
●建议:删除此条。建议各小区按实际情况由业主选择决定。
案例
位于芳村的四季花园之前物业公司按酬金制收取物业管理费,酬金为10%。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1.43元。
2010年3月成立了业委会并收回了小区的公共。去年,小区的消防供水管道出现了问题,要请专业的公司来排查。物业公司的报价是排查费每米要75元,全部费用高达4万多元,业委会主任徐帆说,业委会发动业主,联系了一家专业公司,结果报价才2万余元,节省费用近一半。之后,小区的道路维修,物业公司的报价是31万元,业委会感觉太贵,又发动业主找了其他公司参与招标,结果一家报价18.6万元的公司中标。于是,今年7月,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后,决定改变酬金制为包干制。
链接
酬金制 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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