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城镇居民住宅高度应与消防救援能力相适应。县内新建房以6层以上为主,6层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5%。在县城的新住宅可达18层。对确需新建18层以上住宅楼的,要严格论证,加强消防应急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通告要求,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强度。县域建筑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高密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的无序蔓延。城镇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1万人之间,城镇建成区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控制在0.6-0.8之间。
通告强调,要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县域建设应坚持系统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县域建设的安全底线要求。县境新建建筑物应选择安全、适宜的建设地点,避开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的地区,要做好防灾安全论证。另外,县城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原生态景观和自然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