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一项调整相对变化大的是: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至高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即夫妻至高能贷额度仅为60万元,且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不能贷款!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调整包括3大方面: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至高额度由50万元降为30万元。
已有两套住房,停止发放贷款;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
非住宅不予发放贷款申请,住房贷款限制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一律不放贷。
具体来瞧瞧
一、个人贷款至高额度,50万变30万
·累计缴存公积金≥1年<2年,个人贷款至高不超过20万元。
·累计缴存公积金≥2年<3年,个人贷款至高不超过25万元。
·累计缴存公积金≥3年,个人贷款至高不超过30万元。
若贷款不足够,且个人有偿还能力,可申请组合贷: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二、有2套住房,停止放贷
·已有2套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停止发放贷款。
·家庭成员名下只要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交易记录为准。
非住宅不放贷,住房限制面积
·非住宅(如商业、商务用房、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予发放贷款。
·普通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
贷款以职工购买、翻建、建造、大修普通自住房(规划用途是住宅)为发放对象。
回顾2019年4月,此前佛山市公积金至高贷款额度由原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并开放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也可以贷款。时隔两年,佛山市公积金个人至高贷款额度从50万降为30万元,并限制了面积段申请,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将按新政策执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