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海南又迎来重大利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出手!中央银行等四部门: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际需要在海南自贸港购买住房。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发行股票上市,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持续支持海南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海南在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该意见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包括提高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的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等。这一举措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为补齐金融短板、夯实金融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式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
允许合格的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在可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余额管理的方式自由地汇往海南自由贸易港,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给予QDLP试点基础额度,并可每年按一定规则向其发放QDLP额度。
二是探索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的试点。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三是探索放宽个人跨界交易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境外人员,支持其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种国内投资。根据实际需要,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买房地产,给予外汇优惠。为海南居民个人使用外汇提供便利。
四是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发展。持续支持海南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五是支持海南发展相关基金。
通过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独资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对于投资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实行绿色通道注册备案。
六是进一步开放银行业。积极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在海南落户,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海南银行业的开放程度。
七是进一步开放保险业。加强对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的研究。我们将借鉴国际经验和惯例,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鼓励创新人民币金融产品和业务,面向国际市场,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保健、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发展。
九、稳步扩大跨界资产转移。根据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根据风险可控、规模可调的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区试点,扩大可跨界转出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
10.支持海南在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框架下,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