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郑州和青岛日前分别发布了2021年集中供地的相关文件,具体而言,主要涉及“两个集中”,即集中发布供地公告,集中组织供地活动,且2021年不得发布三次以上的供地公告。
此后,传出的集中土地出让政策覆盖了22个重点城市,涉及4个一线城市和18个热点二三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厦门,合肥,济南,武汉,成都,福州,郑州,无锡,苏州,沈阳,长春,宁波,青岛,长沙。
从总体上看,22城集中供地”有利于各方主体的利益。特别对于规模较大的房企来说,拥有资金等各方面优势,可以参与到更多的土地出让中,也有更多的合作机会,全年全口径和权益类销售将有所增长,同时由于合作拿地较多,整体地价也将有所下降。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集中出让宅地可以起到稳定地价的作用,整体地价的稳定出让比单纯追求个别地价、拍出高价更为重要,中央一再强调“房住不炒”,关键在于对于地价,乃至于房价的整体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中供地的土拍模式下,土地拍卖逻辑与现行模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集中大量出让土地,将对当地的土拍管理带来更大的考验,同时也将给当地政府和企业带来诸多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密切关注。
就目前而言,对于那些土地市场相对火热的城市而言,一年至三次集中供应,还是需要提前规划管理,如何更好地通过对拍地节奏和地块优劣的安排,引导整个市场的节奏和热度,这是一个挑战。
对土地市场相对冷清的城市而言,结构性供过于求、供大于求的问题如何通过集中供地解决,也将成为关键。
同时,目前很多地方的土拍规定,在集中竞价交易制度下,是否也要作相应的调整?按照南京现行规定,在一轮土拍中,一个企业只能参与一个地块的竞拍。这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大型房企来说,当市场供过于求,自身资金有限时,如何更好地管理现金流,更好地安排资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尽管现在很多房企“多渠道拿地”提倡了很长时间,但实际上仍然是以公开市场竞拍为主,其他渠道为辅,在“22城集中供地”之后,房企相关部门的节奏和模式都会发生改变,开发运营端要根据城市供地节奏来调整项目节奏,投资融资端也要根据城市供地节奏来调整排布,未来将强调投融营一体化,提高资金的统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