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中、农、工、建等四行相继收紧新增开发贷款审批之后,银监会近日要求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当地银监局要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并于12月下旬将房地产信托的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银监会。
继中、农、工、建等四行相继收紧新增开发贷款审批之后,银监会近日要求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当地银监局要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并于12月下旬将房地产信托的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银监会。
与此同时,一份《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也于11月中旬下发至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管控流动性风险等均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在融资渠道逐渐收紧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或将持续吃紧。
开发商“筹钱”各有招数
受到国务院长达半年多的政策调控,除了两成大房企前10月基本完成今年的销售业绩和指标外,目前大部分房企的资金还是没有完成年销售任务。
因此,在年底即将到来之际,开发商唯有采取降价促销、民间借贷、合作开发、信托、抛地、银行贷款等策略,才能突破资金链收紧这一“生死门”。
收紧房企贷款 不得超过在建工程五成
根据《通知》要求,大型房企集团要以集团为单位,以名单为基础,实行集团并表授信管理,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大额度风险评估应涵盖银行持有的房地产公司短期、中期票据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类授信。
银监会对60家大型房企集团的分析显示,当前,银行对大型房企集团多头授信风险突出,集团互保现象有所上升。6月末,60家大型房企集团涉及集团内互保贷款金额较年初增长了22.3%。据初步统计,60家房企集团共有4266个成员企业,平均每家集团71个。
银监会称,对于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等问题的高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密切关注其经营状况,一旦资金回笼出现紧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贷款和贷款展期。
《通知》还要求,建成之后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等)贷款应立即进入还本期,原则上每年至少两次等额还本,有的小额贷款可争取做到每季还本,利随本清,以实现风险的准确暴露和稳步缓释,严格防止“常青贷款”。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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